淄博綠博燃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
淄博市較早從事天然氣開發利用的專業公司之一
Zibo Lvbo Gas Co., Ltd. was established in 2001
Zibo City earlier engaged in natural ga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professional companies
淄博天然氣首站外景
淄博天然氣首站
調度控制中心
LNG中心調峰站外景
LNG中心調峰站
博山門站
中新晟通LNG儲備站
王村門站
孝婦河跨河管廊
尊敬的氣代媒用戶:
根據淄發改價格字[2019]41號文《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理順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要求,對冬季“氣代煤”取暖的用戶按照區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執行不同的政策。即:在采暖季(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期間用氣,執行2.70元/立方米不變,也不實行階梯氣價政策;在非采暖季(3月16日至11月14日)執行與一般居民一樣的階梯氣價:即第一檔執行基本氣價2.95元/立方米;第二檔執行3.10元/立方米;第三檔執行3.80元/立方米。為此我公司將根據市發改委價格政策進行非供暖季價格調整,調整方式如下:
1、供暖季嚴格執行2.70元/立方米的價格;非供暖季嚴格執行2.95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的階梯價格。
2、2020年非供暖季起始日期嚴格按照政府規定的后延10天,即從3月26日開始。其余年份按政府要求執行。
3、為方便操作,IC卡預售氣價格不區分供暖季與非供暖季,均按照2.70元/立方米的預售價格售氣,至2020年11月15日非供暖季結束后,根據用戶非供暖季實際用氣量,向用戶收取2020年3月26日至11月15日用氣量的差價,其中第一檔用氣向用戶收取0.25元/立方米的氣款差價,第二檔用氣量向用戶收取0.4元/立方米的差價,第三檔用氣量向用戶收取1.1元/立方米的差價。之后每年按照該方式類推。
4、每年3月15日及11月15日(或按政府規定的供暖非供暖分界日)將進行表底抄錄及確認(同政府采暖補貼表底確認),用確認的表底核算非供暖季用氣量。
特此通知。
淄博綠博燃氣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關于收取黃家村、南山及宇峰社區氣代煤用戶 非供暖季氣款差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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